一筆過恩恤現金津貼

向本地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患者發放一筆過恩恤現金津貼

背景:

本地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合資格香港居民可由2020年11月27日起申請一筆過恩恤現金津貼,該一筆過恩恤現金津貼的目的,是消除可能受感染人士對接受病毒檢測的疑慮,減少他們對因檢測而須入住公立醫院治療引致經濟困難的擔心。

津貼金額: 每名合資格人士獲發放一筆過港幣5,000 元的津貼。

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:

  • 獲衞生署確認在2020年11月22日當日或以後在本地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香港居民;及
  • 現時受僱但不享有有薪病假或自僱人士,並因須在公立醫院留院治療2019冠狀病毒病而面對經濟困難。

 

申請程序:

  • 申請人無須接受特定的經濟審查,但必須聲明他們符合上述資格並就其目前的就業狀況提供基本資料。社會福利署會評核相關申請,並會按需要向有關政府部門、醫院管理局及/或申請人的僱主核查相關資料。
  • 合資格申請人可由2020年11月27日起向其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治療的醫院的醫務社工提出申請。
  • 申請人可自行提出申請,如有需要亦可委任一位家人、親屬或代理人代為處理申請事宜。
  • 如申請人未能在接受治療期間完成申請,亦可在康復出院後盡快遞交有關申請。

 

查詢:

有關申請程序可向各公立醫院醫務社會服務部查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