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時失業支援計劃

政府向防疫抗疫基金6.0注資約HK$260億,讓短期或臨時失業的人,以及合資格的自僱者可獲一次過的HK$10,000失業支援津貼。

計劃申請者須符合相關條件,包括:

(1)持有效香港身份證;
(2)於二○二一年十月一日或之前年滿18歲;
(3)由二○二一年十月一日至提交申請當日通常居住在香港;
(4)曾於二○二一年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這三個月期間,至少一個月在香港工作,而所有工作的每月總收入一般介乎2,700元至30,000元;
(5)其就業狀況為:

  • 於提交申請前的至少連續30天內(包括提交申請當日)沒有就業;或
  • 現受僱於下列受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所限的處所,並被僱主要求短暫停工,而於申請當日距離最後工作日至少30天(包括提交申請當日)─

  (i)因應第五波疫情而現須關閉的表列處所(即遊戲機中心、浴室、健身中心、遊樂場所、公眾娛樂場所、派對房間、美容院、夜店或夜總會、卡拉OK場所、麻將天九耍樂處所、按摩院、體育處所或泳池);或
  (ii)須關閉或經營受限制的餐飲業務處所(如酒吧、酒館或餐館);及
(6)在提交申請時並非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的受助人,以及並非受惠於政府在第六輪「防疫抗疫基金」下其他指定紓困措施。

官方查詢電話:1836-128